关于2022届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2021年8月31日   点击人次: 8835   

全体2022届毕业生: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是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中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在穗院校2022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中南人〔2021〕32号)文件精神,在穗高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需要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现就我校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及发放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同学利用中秋放假的时间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及材料的上报。

一、补贴条件

属于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2022年毕业学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补贴)。

三、补贴申领程序

符合补贴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按顺序装订)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

(二)困难情形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以下四项其中一项便可)(不需重复提交):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其中任何一类证件即可);

 2.残疾人:申请人本人持有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一次贷款合同复印件即可,但合同复印件编码必须与《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中所填写的贷款合同编码一致);

 4.特困人员:申请人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三)申请人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纸质材料提交及信息录入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填写《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时,请先阅读底部的填表说明,以免错误填写;请申请人仔细核对所填内容是否与所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一致,由于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无法申领补贴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二)提交的材料按A4纸规格单面打印;其他申请材料一式一份,且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在空白处亲笔签名确认。

(三)逾期不提交材料和填写表单,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六、咨询联系人:

1.本院:请直接与带班辅导员老师联系;

2.就业指导中心:邓克老师,020-87976885;21栋学生工作部(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3.可在本通知评论区进行留言咨询。

 

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8月31日


答疑:

1.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界定

    是指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双方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其中任何一类证件即可)。家庭贫困但没有上述证明材料的,不符合申领条件。

    各类证件相关说明如下表:



序号

证件名称

证件具体名称

发证机构

年审记录

备   注

1

城乡低保证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

有年审

1、如无年审或有效期的记录,需补充由发证机构开具的有效期证明;                        

2、证件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内容的,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2

特困职工证

特困职工证

县(区)级以上工会组织

无年审,每年换发1次

1、证件中记录有家庭成员姓名与具体有效期;               

2、如证件中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家庭关系内容的,需补充户口簿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3

残疾人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县(区)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

无年审

证件上记录有具体有效期。



2.关于如何选择证明材料申领求职补贴的小贴士

    请优先考虑采用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作为申领证明材料,采用助学贷款合同申领的流程和材料准备都是最简单的,当然前提你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希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尽量都来申请该项补贴。今年再次提高补贴标准,从之前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


3.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认定”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类,分别是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合同编号一般是以学生身份证号码为结尾的33位数)和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因地区不同而不同,但一般由地区代码+H+年份+序号组成)。除上述两类助学贷款外,其它形式的商业贷款不能列为国家助学贷款用于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4.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编号的认定”

    申报学生必须是一人一合同编号,不能一人多号或多人一号,出现多人一号的,需要进一步提供佐证材料予以说明(如: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流水账单)。

    申报学生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一次贷款合同复印件即可,但要核实《申请表》中合同编号与所提供的贷款合同复印件的编号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不能通过审核。


5.关于“单独学制时间”的说明(专插本的同学请特别留意)

    在生源地或大专、本科、研究生的单独学制时间内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能够提供有效贷款合同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才能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单独学制时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只能作为本学制时间内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依据,不能作为其它学制时间内毕业生的申报补贴依据。”

    对我校来讲,此类情况主要适用于专插本的学生。举例来说,某同学在就读专科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而在就读白云学院本科期间并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该学生无法向我校申报求职创业补贴。


6.关于“《低保证》有效期证明认定”(三选一)

    1.《低保证》如无年审或有效期的记录,需提供发证机构开具的有效期证明(加盖发证机构公章)。

    2.重新在《低保证》中补充完善年审或有效期记录。

    3.提供与《低保证》编号和姓名对应一致的银行流水账单,账单的低保补贴发放时间要提供到学生申报当月(9月或10月),并加盖发放银行盖章或业务专用章

    备注:低保证的全称应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除此以外,其它任何名称的用于领取低保的证件均属无效申报证件(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如无低保证,虽享受低保金但仍然不符合申报条件。




7.关于“《低保证》中关于直系亲属的认定”

    (1)只要学生的姓名在《低保证》中有记录并享受低保补贴的,可以作为认定条件。

    (2)证件无记录毕业生与持证人的家庭关系内容的,需补充户口簿复印件证明毕业生与持证人的直系亲属关系。


8.关于证件编号

    除扶贫卡外,其他证件原则上都要求有编号,录入系统时必须保证和证书上编号一致。


9.关于无编号证件

    如发证单位确实没有编号的,属极个别情况的,可请发证机关出具未编号证明或发证机关认可的默许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