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yun-campus-res.oss-cn-shenzhen.aliyuncs.com/notice/1524814768-7984.png

关于组织2018年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 暨首届华珠分站赛的通知

2018年4月27日   点击人次: 1090   

各二级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的通知》(粤教毕函〔2018〕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扎根南粤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目标任务

“认识有高度、组织有广度、项目有深度”,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力争实现“保银争金”及优秀组织高校奖目标,切实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为做好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华珠分站赛组织工作,学校设立大赛组委会全面统筹赛事工作、组委会办公室具体推进落实赛务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评审,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和项目对接。

(一)组委会。负责活动统筹与领导工作。

组委会主任:何建平

组委会副主任:何柯桦、简妮娜、赵春辉、各二级学院院长

组委会委员:朱丽敏、王日清、钟彩英、蔡辞、周玲军、黄晓明、冯玉婷

组委会办公室。具体推进落实赛务工作

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邓克、肖欣;各二级学院辅导员

四、大赛安排

(一)报名组织(5月)

5月25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参赛团队登陆大赛网站: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 (www.gradjob.com.cn)进行报名。

说明: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

(二)项目培训(5-6月)

5月26日-6月6日期间,学校组建大赛讲师团对入围校赛

的项目指导老师、项目负责人开展系统性培训,具体培训安排以方案通知为准。

6月7日-15日期间,邀请专家对入围校复赛项目进行作品评审,推荐入围校决赛项目名单。

6月19日举行学校决赛,选拔优秀项目推荐参加省复赛。

说明:各二级学院推荐参加学校复赛的项目计算方式:报名项目数≤50(须>30)推荐数不超过3个;后续推荐名额在50的基数上每增加25个项目增加1个推荐名额。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2000元/名+校级证书

 二等奖:2名 1500元/名+校级证书

 三等奖:3名 1000元/名+校级证书

优胜奖:4名 校级证书

五、大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说明: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学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学生)。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

说明: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组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我校分站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要充分利用并整合学校科研实验室、实训实践基地等资源,充分挖掘有实力、有质量、有竞争力的项目参加比赛。

(二)请各二级学院大赛负责人、指导老师加入QQ群(群号:746937059),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三)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简妮娜 联系电话:020-87974090           肖欣  联系方式:020-87976730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暨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接洽谈活动的通知(粤教毕函〔2018〕9号)

      2.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

 

                                                                                 

                                                                                              大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2018年4月27日